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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免税政策文件(农产品初加工免税)发布日期:2026-09-12

2026年农产品免税新政策

自产农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这是对农业基础生产环节的长期支持政策。该政策覆盖所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采集等初级生产活动,确保农产品从生产源头进入流通环节时无需承担增值税负担。

农业生产资料(2026-2027年专项政策)农资产品:农膜、滴灌带、滴灌管、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如糠麸、鱼粉)和混合饲料,均享受免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免征增值税。

公告核心内容:延续现行免征项目根据公告第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以下项目继续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直接从事种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的个人或单位,其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例如,农民销售自种的粮食、蔬菜,或养殖场销售自养的畜禽等。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免税),按买价×9%计算抵扣;批发/零售企业开具的蔬菜、鲜活肉蛋免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述免征项目延续执行,并新增“承包地流转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支持规模化、机械化生产。阶段性免征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涉及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批发零售环节。

核心免税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及既有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加工免税政策文件(农产品初加工免税)

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自产农产品销售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或动物饲养、捕捞的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家禽、牲畜等)免征增值税。需注意:外购农产品经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不属于免征范围。部分农业生产资料 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资料(2026-2027年专项政策)农资产品:农膜、滴灌带、滴灌管、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如糠麸、鱼粉)和混合饲料,均享受免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免征增值税。

买回种子再销售免征增值税,但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开具免税发票。具体分析如下:买回种子再销售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免征增值税。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的主要政策文件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一条(适用于国有农用地出租情形)。

生产农机的增值税是否免税需分情况讨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可免征增值税,但生产环节需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明确指出:“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这一政策表明,生产销售农药的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范围目录

1、蔬菜、部分水果:例如常见的蔬菜类如菠菜、白菜等,以及部分水果如苹果、柑橘等,通常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粮食及制品:如小麦、稻谷、大米及其制品等,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都有相应的免税政策。 畜牧产品:如肉类、蛋类、奶制品等,也通常属于免税农产品范围。

2、免税农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粮食作物类:主要种类:小麦、玉米、大豆、稻谷、糯米、大米、挂面等。特点:这些粮食作物是人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是农民自产自销或从农村流通环节中销售。蔬菜类:主要种类:白菜、菠菜、芹菜、胡萝卜、土豆、生姜、葱、蒜等。

3、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免税农产品主要包括:粮食类农产品;蔬菜类农产品;饲料类农产品;油类农产品。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粮食类农产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的粮食作物。这些产品的生产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流通环节国家给予了免税政策,以降低其流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5、免税农产品范围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6、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如买活鱼加工成鱼片,鱼片要按规定税率(农产品9%)征收增值税。部分加工食品: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等,以及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罐头,精制茶、水果罐头、中成药、酸奶等,不属于“农产品”范围,不享受免税政策。